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確保廣大市民群眾出行安全,“夏季行動”開展以來,重慶市公安局大渡口區(qū)分局交巡警支隊嚴厲查處酒醉駕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近日,分局交巡警在行動中查獲了一起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為廣大駕駛員敲響了警鐘。
當晚,分局在華福大道設卡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時,一輛新能源汽車在檢查站前突然減速靠邊,引起了民警注意。于是,民警示意駕駛員張某停車接受檢查。伴隨車窗降下,一股濃重的酒味撲面而來,張某卻解釋是車上打翻了酒水。
經(jīng)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張某的結(jié)果為50mg/100ml,已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據(jù)其交代,他是一名網(wǎng)約車駕駛員,當晚與朋友聚餐時喝了4瓶啤酒解暑,自認為酒勁已過,便僥幸駕車回家,不料與民警碰個正著。
張某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將面臨15日行政拘留,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并處5000元罰款的處罰。
大渡口交巡警提醒:酒后駕駛是駕駛員的大忌,對于營運車輛駕駛員來說,更是絕對不能觸碰的紅線。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請牢記“生命無價,酒后禁駕”。(余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