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現場。
4月20日,在竹園司法所所長丁建平的主持調解下,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土地承包經營權引起多年上訪的信訪積案,保障了當事人權利,維護了社會穩(wěn)定。
竹園鎮(zhèn)九龍村26組村民熊某第一輪承包農村土地后,因1990年外出務工至1997年,造成承包土地產生的稅費無人繳納,1995年該農村合作社將熊某的承包土地收回轉包給本社村民劉某、田某、向某。2012年,熊某返家要求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與劉某、田某、向某發(fā)生糾紛,經村社干部多次調解未果。熊某以家庭人口無承包土地無法生活為由開始到鎮(zhèn)、縣相關部門信訪、上訪,信訪部門建議熊某向奉節(jié)縣農村土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熊某遂向奉節(jié)縣農村土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奉節(jié)縣農村土地仲裁委員會以證據不足不予受理,后熊某以家庭無承包土地無法生活為由天天找到竹園鎮(zhèn)黨政主要領導糾纏,嚴重影響竹園鎮(zhèn)黨、政主要領導正常辦公,于是政府請求司法所化解本糾紛。
為徹底有效化解這起信訪積案,竹園所司法所丁建平多次到九龍村26組細致調查。在查清問題癥結的前提下,通過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4月20日,當事雙方終于達成了調解協議,劉某、田某、向某將1995年原農業(yè)合作社把原熊某承包土地轉包給他們的承包土地經營權返還給了熊某。至此,一起歷時近6年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被成功調處,既化解了當事之間長期存在的矛盾隔閡,又消除了信訪案件引發(fā)的不良影響,體現了司法為民的根本任務。